115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同仁於115年9月15日(週二)以前申請,請查照。
一、首次申請(升國小一年級之子女)請附戶籍資料。
二、證明資料,影本請簽名(空白處)。
三、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高中全面免學費、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與子女教育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僅得擇一擇優申請。
四、申請表請用更新版,如附件。
二、證明資料,影本請簽名(空白處)。
三、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高中全面免學費、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與子女教育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僅得擇一擇優申請。
四、申請表請用更新版,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