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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5年汛期將屆,請同仁指導學生防颱防汛整備,隨時清理落水孔、墊高電器設備,謝謝大家!

一、 依據運動部115年3月25日運設(二)字第1150008847號函及本府115年3月26日府查核字第1150069500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督使各機關加強在建工程汛期工地防災及減災作業,業修正「公共工程汛期工地防災減災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另為督促各機關落實高風險區域在建工程防汛整備工作之巡查與抽查,工程會函頒「115年度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防汛整備情形運作機制」在案(諒達;上開規定均已公布於工程會網站)。
三、 各校如有在建工程,請於汛期開始前確依上開規定,完成防颱防汛整備及巡查作業,並積極清疏排水系統,補強臨時擋水設施及抽水設備,以維工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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