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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國土繪測圖資樣本申請使用方案」乙份,同仁得視需求申請運用,謝謝。

一、 依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以下簡稱該中心)114年10月29日測管字第1141570550號函辦理。
二、 該中心為我國地理資訊及測繪圖資產製主要權責機關,為協助各級學校空間資訊相關教學,培養學生以空間之視角進行研究及解決問題能力,並推廣國土測繪圖資之應用,爰選定「都市區」及「鄉區」各1處,提供可套疊多項圖資之「圖資樣本」,倘有使用需求得依旨揭方案去函申請使用。
三、 倘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中心承辦人員吳技士(電話04-22522966分機340;電子郵件:55564@mail.nl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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