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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各校電動門(鐵捲門)需加置防夾防壓偵測裝置,關門時一定要在現場目視並巡視後才可離校,避免以遠端遙控昇降滋生意外,謝謝大家。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11867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依據校園電動門(鐵捲門)設施設備管理注意事項,配合項目如下:
(一) 校園電動門(鐵捲門)之操作原則:
1、 各校教職員工、守衛人員(包括替代役男)、特約保全人員以及其他經指定人員等,負有電動門(鐵捲門)管理之責。
2、 各管理人員操作電動門(鐵捲門)前,應巡視電動門(鐵捲門)內外及四周,待確認無其他人員靠近後,才得以操作電動門(鐵捲門),而在開啟或關閉電動門(鐵捲門)時,也應持續環顧四周的狀態。
3、 各校應訂定校園電動門(鐵捲門)操作標準流程並定期演練。
(二) 校園電動門(鐵捲門)之維護:
1、 各校應指定人員,每月定期實施2次以上測試,確認各項設備之能是否正常並做成紀錄,若遇功能損壞應立即檢修。
2、 各校應定期進行校園電動門(鐵捲門)之自主管理,自訂檢核表單,並妥善保存維護檢修紀錄報表。
(三) 校園電動門(鐵捲門)之其他相關設備
1、 校園内所有以電力作動之門户應安裝紅外線感應器或異物感應防夾裝置,使門戶於行進時會因異物之靠近或接觸而停止作動或回復原狀。
2、 校園主要進出口之電動門(鐵捲門)作動時,應設置警示聲音裝置,並於四周加設監視器,而監視器應和紅外線感應器或異物感應防夾裝置連線以有效防範電動門(鐵捲門)故障時所可能造成之傷害。
3、 各校應於電動門(鐵捲門)之處設置警告標語。
4、 未來如有增設電動門(鐵捲門)時,優先改善大門口、人車進出頻繁或停車場出入口等電動鐵捲門,另有關停車場設置及停車動線規劃應以學生安全為優先考量(如避免車輛行進路線穿越穿堂或操場)。
三、 各校應於學期初加強宣導出入電動門(鐵捲門)之注意事項及其他可能造成之傷害,倘發生電動門(鐵捲門)事故傷害時,立即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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