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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桃園第8屆亞太聽障運動會

一、 依據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04年2月6日聽體協字第1040000012號函辦理。
二、 代表隊選拔辦法業經教育部體育署104年1月14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040000764號書函核定,訂於104年3月至5月辦理田徑、游泳、桌球、羽球、網球、保齡球、籃球、跆拳道及自由車等9種運動代表隊選拔賽,其中田徑及游泳2種項目因具備客觀依據,採計1年內參加國內外正式競賽成績紀錄,進行書面審查。
三、 參賽選手需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聽障者,若未及領身心障礙手冊,可至各教學醫院取得優耳聽力損失55d以上之診斷證明,該會均可受理報名。
四、 選拔賽相關辦法及報名表格請逕至該會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deafsports.org.tw/web/blog/2015/01/19/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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