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訊應用研習
一、依教育部之規定校長及教師每年度應參加資訊應用研習至少6小時,並登錄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若時數尚未達到者,請至教育部數位學習平台上資訊相關課程,以利取得規定之研習時數。
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臺 http://ups.moe.edu.tw/
1、加入會員,帳號可以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一樣。
2、請填入正確的電子信箱及其他資料。
3、完成註冊後去點選認證信。
4、登入平臺開始選課。
二、依教育部之規定國中小教師皆需申請教育部校園雲端電子郵件信箱,請教師於103年12月底前申請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