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本校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如附件,自115年10月20日生效。

一、依據職業安全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原本校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同日廢止。

三、本校就職場霸凌事件,設置下列申訴管道如下:

1.受理申訴管道:本校各單位主管或人事室。

2.申訴專線電話:049-2222038轉817

3.申訴傳真:049-2244072

四、詳參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