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40022523號函辦理。
二、該青春專案執行期程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請善用相關行政資源並配合內政部年度執行重點工作辦理預防犯罪宣導,於官網、臉書及各通訊平台等進行非實體宣導,並利用返校日或其他集會期間進行實體宣導,辦理成果請填列至旨揭宣導成果表,為免寄送不及彙整成果,請於113年8月31日前將電子檔(word 檔及pdf 檔)寄至承辦人信箱,紙本留存學校備查。
三、另為能運用多元管道,強化宣導效益,請多加運用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公益宣導使用,請依規定不進行重製、後製及修改等動作,並請註明出處)及內政部警政署「遭受詐欺犯罪危害之預防及輔導作為及預防無卡分期付款詐欺案件說明資料(請依需求引用其中案例說明或新聞連結)」。
https://enc.moe.edu.tw/
二、該青春專案執行期程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請善用相關行政資源並配合內政部年度執行重點工作辦理預防犯罪宣導,於官網、臉書及各通訊平台等進行非實體宣導,並利用返校日或其他集會期間進行實體宣導,辦理成果請填列至旨揭宣導成果表,為免寄送不及彙整成果,請於113年8月31日前將電子檔(word 檔及pdf 檔)寄至承辦人信箱,紙本留存學校備查。
三、另為能運用多元管道,強化宣導效益,請多加運用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公益宣導使用,請依規定不進行重製、後製及修改等動作,並請註明出處)及內政部警政署「遭受詐欺犯罪危害之預防及輔導作為及預防無卡分期付款詐欺案件說明資料(請依需求引用其中案例說明或新聞連結)」。
https://enc.mo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