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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14年度跨年級教學方案之國中小教案徵選」聯絡窗口之電子信箱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057號函辦理。
二、 依據該署114年3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23817號函(下稱前函,諒達)續辦。
三、 查前函說明三所列「臺北市立大學楊子嫻助理之活動電子信箱:『mgiele20@go.utaipei.edu.tw』」一節,應更新為「mgi-ele20@go.utaipei.edu.tw」,特此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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