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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仁轉告家長備妥水桶(袋)或保特瓶儲水上山掃墓,以熄滅餘燼,預防山林田野火災發生,並協助宣導「清明期間防火」,謝謝大家!

一、 依據本府113年2月27日府授消預字第1130052525號函辦理。
二、 請同仁利用早自習或課間時間加強對學生宣導,本年度以
「除草不用火(攜回丟棄)」、
「紙錢不燃燒(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
「爆竹不燃放」、
「菸蒂不亂丟」
及「垃圾要帶走」
等做為防災宣導之主軸,並轉告家長備妥水桶(袋)或保特瓶儲水上山掃墓,以熄滅餘燼,預防山林田野火災發生。
謝謝大家指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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