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第五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徵集辦法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3年1月22日(113)兒美字第1130122004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第五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係由教育部、文化部、僑委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指導,並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學會、中華民國造形藝術教育學會主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協辦。
三、簡章可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s://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電子檔案。
二、中華民國第五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係由教育部、文化部、僑委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指導,並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學會、中華民國造形藝術教育學會主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協辦。
三、簡章可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s://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電子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