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113年度「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以下簡稱閱讀磐石獎)實施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36748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評選對象說明如下:
(一) 「閱讀磐石學校」、「閱讀推手」個人組部分(含國立學校及高級中學之國中部及國小部),此部分本府業辦理複評完畢,請獲本府薦送學校依附件檢送相關表件郵寄本府承辦人彙辦。
(二) 「閱讀推手」團體組部分,為協助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之機關(構)、公私立圖書館、社團及志工等相關團體,以學校名義參選者不予受理。
三、 113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調整及提醒事項:
(一) 配合實施要點於112年3月14日修正發布,爰修正實施計畫閱讀推手得獎件數計算方式(第3點)、新增閱讀推手獎勵金(第5點),以及增列敘明5年內曾獲「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獎項者不列入閱讀推手評選對象(第9點)。
(二) 依實施要點第3點第1款第5目及第9點規定,複選報名表增列資格要件欄位,由報名學校勾選確認3年內未曾獲選為閱讀磐石學校,報名個人及團體勾選確認3年內未曾獲閱讀推手個人獎/團體獎及5年內未曾獲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以避免重複獲獎。
(三) 參加閱讀推手團體組及個人組複選者,報名表均需由國民中小學核章推薦,請務必向各參賽單位與人員明確說明。
四、 如欲參加113年度教育部閱讀推手「團體組」評選,請依附件檢送相關表件,於112年12月29日(五)前,郵寄縣府承辦人,由縣府辦理初選後,統一彙整郵寄指定單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