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區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訂於112年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請師親生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謝謝。
一、 依據「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演習採「有預警、分區」 方式,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戰災搶救及戰時災民收容救 濟站開設等實作演練,驗證軍民聯合防空各項作為。
三、 請各機關(單位)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等方式,宣導所屬人員週知本次演習日期、時間及相關演習配合實施事項。
四、 另請各鄉(鎮、市)公所轉知所屬村(里)辦公處運用村(里)廣播系統加強民眾宣導。
五、 宣導參考內容:「中部地區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訂於 112年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防空警報發放後請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或運用手機「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防空避難處所」避難。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開放民眾進入避難。演習時若未依規定配合相關管制措施,得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請民眾留意與配合。」
六、 檢附本縣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宣導海報檔及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請轉達所屬機關(構)周知,並加強宣導。
二、 本演習採「有預警、分區」 方式,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戰災搶救及戰時災民收容救 濟站開設等實作演練,驗證軍民聯合防空各項作為。
三、 請各機關(單位)利用大眾傳播媒體等方式,宣導所屬人員週知本次演習日期、時間及相關演習配合實施事項。
四、 另請各鄉(鎮、市)公所轉知所屬村(里)辦公處運用村(里)廣播系統加強民眾宣導。
五、 宣導參考內容:「中部地區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訂於 112年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防空警報發放後請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或運用手機「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防空避難處所」避難。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開放民眾進入避難。演習時若未依規定配合相關管制措施,得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請民眾留意與配合。」
六、 檢附本縣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宣導海報檔及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請轉達所屬機關(構)周知,並加強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