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2日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公告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考量學童成長速度之差異性,放寬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
填補助施作年齡條件,由原6至9歲,修正為6至12歲。
(三)為推廣幼兒整合性健康照護包含定期口腔保健、疫苗接
種及健兒門診,俾利幼兒專責醫師了解兒童口腔保健時
程並提供主要照顧者相關資訊與轉介牙醫院所,修正
「兒童牙齒塗氟服務對象資格查核」,由原檢視健保
卡,修正為檢視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兒童塗
氟補助時程與紀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於提供兒童
塗氟保健服務前,確認該次檢查未被施作始得提供服
務,並於黃卡填寫該次施作日期並加蓋院所戳章。6至12
歲特殊兒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設籍原住民族地
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若無留存兒童健康手冊,
至國民健康署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
/EBook.aspx?nodeid=1139)下載列印兒童健康手冊第4頁
「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表」使用。
(四)為優化服務品質,兒童牙齒塗氟服務之氟濃度由原「至
少8,500ppm以上」修正為「至少22,600ppm以上」
(一)考量學童成長速度之差異性,放寬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
填補助施作年齡條件,由原6至9歲,修正為6至12歲。
(三)為推廣幼兒整合性健康照護包含定期口腔保健、疫苗接
種及健兒門診,俾利幼兒專責醫師了解兒童口腔保健時
程並提供主要照顧者相關資訊與轉介牙醫院所,修正
「兒童牙齒塗氟服務對象資格查核」,由原檢視健保
卡,修正為檢視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兒童塗
氟補助時程與紀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於提供兒童
塗氟保健服務前,確認該次檢查未被施作始得提供服
務,並於黃卡填寫該次施作日期並加蓋院所戳章。6至12
歲特殊兒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設籍原住民族地
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若無留存兒童健康手冊,
至國民健康署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
/EBook.aspx?nodeid=1139)下載列印兒童健康手冊第4頁
「兒童塗氟補助時程與紀錄表」使用。
(四)為優化服務品質,兒童牙齒塗氟服務之氟濃度由原「至
少8,500ppm以上」修正為「至少22,600ppm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