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進行電力改善工程、冷氣裝設、能源管理系統(EMS)建置等三大工項整體壓力測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41889號函辦理。
二、 為瞭解技師電力設計是否符合需求、全校整體冷氣機是否運作正常、EMS操控是否正常,訂於111年4月15日(第1次)、4月19日(第2次)及4月21日(第3次),每日中午12時至13時進行三大工項整體壓力測試,前述期間,每校將進行3次之測試,重點說明如下:
(一) 電力改善:有關電力改善工程之檢測項目如下:
1、 教室盤、樓層盤、棟盤、受電箱等箱體於冷氣壓測運轉期間要確實有電(即保持投入狀態)。
2、 教室盤、樓層盤、棟盤、受電箱於全校冷氣開啟運轉時,是否有開關跳脫等異狀。
3、 倘有開關跳脫等異狀,應暫停壓測,並通知電改廠商到場協助。
(二) 冷氣:學校既有冷氣依原開啟方式處理,至新設或汰換之冷氣,其開啟冷氣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第1次:採總務主任登入學校EMS系統,以系統直接開啟全校冷氣,教室端可透過遙控器控溫並檢視遙控器功能是否正常,總務主任併應檢視EMS系統是否能成功控制溫度及資訊傳輸情形。
2、 第2、3次:採教室內的「班級冷氣卡」啟動冷氣電表過電,再用遙控器開啟冷氣並檢視遙控器功能是否正常;應協調校內分樓層、分批依序開啟全校所有冷氣(即未來日常冷氣啟動的方向),避免電費超約。
3、 第1次、第2次冷氣運轉時間務必超過1小時,若遇有採系統排水方式者,請拉長壓測時間,以便冷氣凝水排出,確認排水是否正常。
4、 3次壓測時,依經濟部能源局建議,為測試冷氣運轉功能,冷氣溫度設定以低於當日室溫7度或出風口溫度18度以下為原則。
5、 測試時,應注意檢測以下事項:
(1) 運轉期間冷氣開機運轉是否正常。
(2) 相關配件(遙控器等)是否正常運作。
(3) 運轉期間排水有無漏水。
(4) 機體有無漏水。
(5) 室內外機是否有不尋常之噪音。
(6) 非本次新設或汰換的冷氣是否有電力不足問題致開關跳脫問題。
(三) 能源管理系統:
1、 個別學校檢測項目:
(1) 第1次測試係採EMS於同一時間下控開啟冷氣之指令,爰需觀察測試EMS系統是否會有當機、或速度過慢問題。
(2) 每次測試應檢查EMS設備是否有異常(如dongle不亮、電表無法過電等)。
(3) 每次均應登入學校EMS系統檢視冷氣用電量、全校用電量、太陽光電(有案場者)發電量,並檢視即時資訊看板是否有顯示前開資訊及資訊是否正確。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需請負責各校三大工項相關廠商待命,倘學校設備有需改修部分,應加速完成檢修。
2、 整合測試期間,應預先提醒全校師生排訂之日期及時間,因整合測試開啟冷氣溫度較低,可視需要提醒師生攜帶外套到校,以免著涼。
3、 整合測試需開啟全校所有冷氣,爰應安排學校人員於各空間確認冷氣運轉狀態。
4、 學校完成整合測試後,請於當日下午3時前至線上表單填寫測試結果(表單位置: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tdGUgHl5tD1Xwm_MI49L_FHk6T8vOsCqVeEBRrRwt7U/edit#gid=0)。
5、 測試後有發現任何一個工項部分有需改修部分,務必請廠商加速改修,以利下一次之測試。
6、 檢附本縣所屬學校電力、冷氣、EMS整體壓力測試注意事項及分區測試時間表1份。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41889號函辦理。
二、 為瞭解技師電力設計是否符合需求、全校整體冷氣機是否運作正常、EMS操控是否正常,訂於111年4月15日(第1次)、4月19日(第2次)及4月21日(第3次),每日中午12時至13時進行三大工項整體壓力測試,前述期間,每校將進行3次之測試,重點說明如下:
(一) 電力改善:有關電力改善工程之檢測項目如下:
1、 教室盤、樓層盤、棟盤、受電箱等箱體於冷氣壓測運轉期間要確實有電(即保持投入狀態)。
2、 教室盤、樓層盤、棟盤、受電箱於全校冷氣開啟運轉時,是否有開關跳脫等異狀。
3、 倘有開關跳脫等異狀,應暫停壓測,並通知電改廠商到場協助。
(二) 冷氣:學校既有冷氣依原開啟方式處理,至新設或汰換之冷氣,其開啟冷氣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第1次:採總務主任登入學校EMS系統,以系統直接開啟全校冷氣,教室端可透過遙控器控溫並檢視遙控器功能是否正常,總務主任併應檢視EMS系統是否能成功控制溫度及資訊傳輸情形。
2、 第2、3次:採教室內的「班級冷氣卡」啟動冷氣電表過電,再用遙控器開啟冷氣並檢視遙控器功能是否正常;應協調校內分樓層、分批依序開啟全校所有冷氣(即未來日常冷氣啟動的方向),避免電費超約。
3、 第1次、第2次冷氣運轉時間務必超過1小時,若遇有採系統排水方式者,請拉長壓測時間,以便冷氣凝水排出,確認排水是否正常。
4、 3次壓測時,依經濟部能源局建議,為測試冷氣運轉功能,冷氣溫度設定以低於當日室溫7度或出風口溫度18度以下為原則。
5、 測試時,應注意檢測以下事項:
(1) 運轉期間冷氣開機運轉是否正常。
(2) 相關配件(遙控器等)是否正常運作。
(3) 運轉期間排水有無漏水。
(4) 機體有無漏水。
(5) 室內外機是否有不尋常之噪音。
(6) 非本次新設或汰換的冷氣是否有電力不足問題致開關跳脫問題。
(三) 能源管理系統:
1、 個別學校檢測項目:
(1) 第1次測試係採EMS於同一時間下控開啟冷氣之指令,爰需觀察測試EMS系統是否會有當機、或速度過慢問題。
(2) 每次測試應檢查EMS設備是否有異常(如dongle不亮、電表無法過電等)。
(3) 每次均應登入學校EMS系統檢視冷氣用電量、全校用電量、太陽光電(有案場者)發電量,並檢視即時資訊看板是否有顯示前開資訊及資訊是否正確。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需請負責各校三大工項相關廠商待命,倘學校設備有需改修部分,應加速完成檢修。
2、 整合測試期間,應預先提醒全校師生排訂之日期及時間,因整合測試開啟冷氣溫度較低,可視需要提醒師生攜帶外套到校,以免著涼。
3、 整合測試需開啟全校所有冷氣,爰應安排學校人員於各空間確認冷氣運轉狀態。
4、 學校完成整合測試後,請於當日下午3時前至線上表單填寫測試結果(表單位置: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tdGUgHl5tD1Xwm_MI49L_FHk6T8vOsCqVeEBRrRwt7U/edit#gid=0)。
5、 測試後有發現任何一個工項部分有需改修部分,務必請廠商加速改修,以利下一次之測試。
6、 檢附本縣所屬學校電力、冷氣、EMS整體壓力測試注意事項及分區測試時間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