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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退撫基金費用相關事宜

1.自110年1月1日起在職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退撫基金費用,比照勞工和私校教職員.不計入個人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2.近日發下之藍色紙條為更正後110所得(扣除退撫基金自負額),可與白色紙條對照一下,如右疑慮請與出納組聯繫
3.相關公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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