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9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請同仁於110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表請檢附一式二份,高中以上請檢附繳費單,若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檢附申請表請同仁自行下載運用

申請表由人事室轉發後請檢附一式二份,高中以上請檢附繳費單,若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送至人事室彙整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