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函轉行政院函知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45567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