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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自93年起推動之「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爰自109年5月11日起停止適用。

衛生福利部自93年起推動之「兒童及少年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因配合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條修正,其內涵已不符政策及法令規定,爰自109年5月1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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