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南投縣推動兒童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 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遴選暨表揚實施計畫
一、 依據本府109年4月9日府社婦字第1090078896號函辦理。
二、 為表彰本縣熱心公益人士、團體及防治網絡相關人員對於推 動兒童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貢獻, 激勵社會大眾參與協助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計畫。
三、 表揚對象分為「社會人士、機構、團體、事業單位、村里辦 公處、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防治網絡人員 」各機關、個人、團體、機構、單位推(自)薦名額以一名為限。
四、 本計畫及推(自)薦表公布於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網站,請逕上 網下載(http://www.nantou.gov.tw/社會及勞動處),填竣後請 用印並寄回本府社會及勞動處婦女福利及保護科,梁貽婷小 姐收(540南投市中興路660號),薦送截止日期為109年5月29 日,以發文日期或郵戳為憑。
二、 為表彰本縣熱心公益人士、團體及防治網絡相關人員對於推 動兒童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貢獻, 激勵社會大眾參與協助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計畫。
三、 表揚對象分為「社會人士、機構、團體、事業單位、村里辦 公處、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防治網絡人員 」各機關、個人、團體、機構、單位推(自)薦名額以一名為限。
四、 本計畫及推(自)薦表公布於本府社會及勞動處網站,請逕上 網下載(http://www.nantou.gov.tw/社會及勞動處),填竣後請 用印並寄回本府社會及勞動處婦女福利及保護科,梁貽婷小 姐收(540南投市中興路660號),薦送截止日期為109年5月29 日,以發文日期或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