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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6月17日投環局綜字第10800113823號函(正本諒達)誤繕,更正如說明

有關旨案函文原「說明二、(二)、3、第3場次:108年7月24日(星期三),地點:南投縣埔里鎮南光國民小學教師會議室(南投縣竹山鎮向學街32號)」誤繕,更正為「說明二、(二)、3、第3場次:108年7月24日(星期三),地點:南投縣竹山鎮竹山國民小學自然教室(南投縣竹山鎮向學街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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