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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5/30PM1:30-2:00萬安42號演習全校注意事項!請各位注意!

學務處公告:
萬安42號演習全校注意事項如下:
一.校內:
1.時間5/30(四)PM1:30-2:00
2.學校維持正常上班上課,體育等室外課程在該時段請改在室內或開放空間。但師生勿在室外走動或到校區外.

二.校外:
1.在住家內:請立即緊閉窗戶,並將室內、外燈火熄滅。
2.在戶外行走:防空警報發放後,請接受現場執勤警察或協勤人員之指揮,至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
3.在戶外開車:
A.請接受路口值勤警察或協勤人員指揮,將車輛靠路邊停放。
B.請將車輛熄火。
C.請立即下車,接受值勤人員引導至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

三、相關法條規定及罰則:
1.民防法第21條:「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
2.於演習期間如您拒絕配合上述措施,並經執勤人員(警察、民防人員) 勸導仍不遵從者,依據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安全友善 品德正向 健康快樂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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