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申辦方式,如說明,請踴躍提出。
主旨: 有關本縣辦理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申辦方式,如說明,請各校踴躍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0922號函辦理。
二、 本案申辦項目:
(一) 子計畫一-戶外教育資源整合及推廣費用:由本縣戶外教育中心學校(草屯國小)辦理。
(二) 子計畫二-戶外教育種子學校:每案補助上限15萬元。
(三) 子計畫三-學校發展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方案:每案補助上限10萬元。
(四) 子計畫四-學校實施戶外教育:每校補助3-6萬元。
(五) 子計畫五-學校辦理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項目:請本縣溪南國小及德化國小踴躍提出,每校補助上限30萬元。
(六) 子計畫六-辦理偏鄉國民中小學校進行文化活動體驗課程:補助願意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戶外教育合作之國立、公立社會教育及文化機關(構),每案補助30萬元為限。
三、 本案申請送件資料及期程:
(一) 送件資料(請參閱107學年度計畫書撰寫重點與審查指標,勿用106學年度舊表件):
1、 計畫項目檢核表1份。
2、 計畫摘要表1式2份。
3、 計畫書1式2份。
(二) 期程:即日起至107年5月4日(星期五)止,逕送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黃琇瑾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傳送電子檔至a3343589@gmail.com信箱。
四、 本案計畫說明會訂於1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國姓鄉國姓驛站辦理,詳細內容另函通知。
五、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要點修訂全文及107學年度計畫書撰寫重點與審查指標供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0922號函辦理。
二、 本案申辦項目:
(一) 子計畫一-戶外教育資源整合及推廣費用:由本縣戶外教育中心學校(草屯國小)辦理。
(二) 子計畫二-戶外教育種子學校:每案補助上限15萬元。
(三) 子計畫三-學校發展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方案:每案補助上限10萬元。
(四) 子計畫四-學校實施戶外教育:每校補助3-6萬元。
(五) 子計畫五-學校辦理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項目:請本縣溪南國小及德化國小踴躍提出,每校補助上限30萬元。
(六) 子計畫六-辦理偏鄉國民中小學校進行文化活動體驗課程:補助願意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戶外教育合作之國立、公立社會教育及文化機關(構),每案補助30萬元為限。
三、 本案申請送件資料及期程:
(一) 送件資料(請參閱107學年度計畫書撰寫重點與審查指標,勿用106學年度舊表件):
1、 計畫項目檢核表1份。
2、 計畫摘要表1式2份。
3、 計畫書1式2份。
(二) 期程:即日起至107年5月4日(星期五)止,逕送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黃琇瑾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傳送電子檔至a3343589@gmail.com信箱。
四、 本案計畫說明會訂於1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國姓鄉國姓驛站辦理,詳細內容另函通知。
五、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要點修訂全文及107學年度計畫書撰寫重點與審查指標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