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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國軍第51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如說明,請踴躍參加。

主旨:檢送國防部國軍第51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請公告週知,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106年4月21日國政文心字第1060003555號函辦理。
二、甄選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三、甄選類別如下:(作品規格如附件1)
(一)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5項。
(二)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3項。
(三)音樂類:歌詞、歌曲等2項。
(四)多媒體類:微電影、動畫短片等2項。
四、相關作品甄選規定,請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瀏覽查詢,或逕洽02-85099077,洪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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