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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辦理106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請參閱,有意申辦者,請洽訓育組。

主旨:有關本縣辦理106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實施戶外教育申辦方式,如說明,請各校踴躍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04596C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辦項目:
(一)子計畫一-戶外教育資源整合及推廣費用:由本縣戶外教育中心學校(草屯國小)辦理。
(二)子計畫二-戶外教育種子學校:每案補助上限15萬元。
(三)子計畫三-學校發展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方案:每案補助上限10萬元。
(四)子計畫四-學校實施戶外教育:每校補助3-6萬元。
(五)子計畫五-學校辦理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項目:請本縣溪南國小及德化國小踴躍提出,每校補助上限30萬元。
(六)子計畫六-辦理偏鄉國民中小學校進行文化活動體驗課程:補助願意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戶外教育合作之國立、公立社會教育及文化機關(構),每案補助30萬元為限。
三、本案申請送件資料及期程:
(一)送件資料(請參閱106學年度計畫書撰寫重點與審查指標,勿用105學年度舊表件):
1、計畫項目檢核表1份。
2、計畫摘要表1式2份
3、計畫書1式2份。
(二)期程:即日起至106年4月21日(星期五)止,逕送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林佳玫課程督學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傳送電子檔至rex6234@gmail.com信箱
四、本案計畫說明會訂於106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假鹿谷鄉鹿鼎莊辦理,詳細內容另函通知。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要點修訂全文及106學年度計畫書撰寫重點與審查指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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