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
1.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12月20日府教特字第1050264767號函暨內政部105年12月15日台內營字第10508151702號函暨教育部105年12月19日臺教學(四)字第1050177450號函辦理。
2.本案業經內政部於105年12月15日以台內營字第1050815170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
2.本案業經內政部於105年12月15日以台內營字第1050815170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