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6年(2017)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請參閱。

主旨: 檢送106年(2017)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25623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海外華裔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教學資源缺乏地區國小、國中學生及弱勢族群學習英語機會,並增進華裔青年對中華文化及臺灣本土文化之瞭解與認同,國教署援例補助50所國民中小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請各校依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附件1),於105年11月11日(星期五)前以紙本方式函送本府,俾憑辦理審查事宜,逾期或資料不全者,將不予補助。前開申請資料包括:核章後表件(附件2至附件4)、申請經費一覽表(附件5)、申請學校計畫書(附件6)、學校經費申請表(附件7)。
四、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國教署則不再重複補助。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