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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第8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105年10月14日以臺教儲(二)字第105013682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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