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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暨房租津貼及實物代金免稅扣除額申請表填表說明

壹、105年度薪資所得課稅說明,同仁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預扣所得稅年度薪資所得課稅說明:
一、填寫免稅額申報表,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計算每月應扣繳稅額。如欲申請者,請於12/23日(三)交回出納。
    ㈠免稅額申報表、填寫範例請參閱附件。
     ㈡請以正楷書寫,亦可以打字、列印簽名後交回出納。 
二、未填寫免稅額申報表者,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稅額未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扣繳)。 
貳、12/23日(三)前未繳交免稅額申請表者,視同以104年度原方式辦理。
叁、84年6月30日以前初任公職之同仁(可向人事主任查詢),另須填寫 「實物代金及房租津貼免稅扣除額申報表」,未於期限內交回或未檢附證明文件者, 視同放棄計算免稅扣除額(之前已填報者已有資料不用再填,有更動者請填表後送至出納組更改,謝謝)。
肆、如有相關問題,請上國稅局網站查詢相關說明或洽總務處出納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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