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南投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資賦優異學生簡章」
一、為免於誤導學生及家長學術性向資優授課方式可採以集中式,特以再行修正旨揭簡章第12條第2款:通過鑑定之學生將安置於報考學校普通班,且得由學校提出資優教育方案辦理之。
二、檢送修正後南投縣104學年度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資賦優異學生簡章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