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原校外教學)申辦方式,詳如說明,請有興趣的同仁踴躍提出。

有關本縣104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原校外教學)申辦方式,詳如說明,請各校踴躍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36033C號函辦理。


二、原校外教學補助辦法自本(104)年8月1日起改稱戶外教育補助辦法,並改為學年度制。


三、申辦項目:

(一)戶外教育種子學校(新增):每案補助上限15萬元。

(二)學校發展戶外教育優質課程方案(原優良模組):分特優方案(補助上限15萬元)、優等方案(補助上限10萬元)。

(三)學校實施戶外教育(原一般性校外教學):每校補助上限5萬元。


四、詳細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請至本縣校外教學網(http://163.22.69.147/)下載,申請文件請於104年5月15日前逕送教育處,並傳送電子檔至1970cky@gmail.com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