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運用辦法。
2.南投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3.南投縣政府115年10月2日府教輔特字第1150216800號函。
二、甄選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 名。
三、資格限定: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品行端正,對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枕者。
(二)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 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四、任用期間:每週20小時,聘用期間115年到任後~116年1月20日
其他資訊詳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