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同仁於115年3月5日(週四)以前申請,請查照。

一、證明資料,影本請簽名(空白處)。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高中全面免學費、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與子女教育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僅得擇一擇優申請。

三、申請表請用更新版,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