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詳參附件。
0-1140922府函-違規赴陸及港澳-懲處原則.pdf
1-行政院 函.pdf
2-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3-違規赴港澳-懲處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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