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
主旨:檢送本縣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
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惠予協助張貼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二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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