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同仁於114年2月27日(週四)前申請,請查照。
一、證明資料,影本請簽名(空白處)。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高中全面免學費、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與子女教育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僅得擇一擇優申請。
三、申請表請用更新版,如附件。
113-2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doc
1140210-本校公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