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同仁於113年9月11日(週三)以前申請,請查照。
一、首次申請請附戶籍資料。
二、證明資料,影本請簽名(空白處)。
三、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高中全面免學費、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與子女教育補助不得重複請領,僅得擇一擇優申請。
四、申請表請用更新版,如附件。
113-1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更新.doc
1130813-本校公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