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本縣所轄高中、國中小學50歲以下學校教師(包括專任、代理及專職族語老師等領月薪為列入施打對象)等免費接種本府自購流感疫苗一案,為配合112年校園流感施打,請各校協助統計49歲以下(從民國63年次…..64年次…65年次…66年次….以下以此類推),且有意願施打之教師人數,若無意願請勿列入統計。 二、若為49歲(包括以下)之教師,符合以下者,請勿列為本批次統計施打對象,請這兩類對象,逕行自醫療院所施打即可。 (一)孕婦 (二)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 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三)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三、本次50歲以下流感疫苗施打不包括幼兒園。 四、逾期未填報視同無需求,不予列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