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

一、 依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2年5月8日中華志協字第3037號函暨本府112年5月24日府社政字第1120113825號函辦理。
二、 旨揭「金駝獎」係全國志工最高榮譽,本選拔要點中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起算至本(112)年5月31日止。
三、 每校至多可推薦2名志工,請將選拔所需相關資料依說明四之規定備齊後,於本(112)年6月15日前函送本府社會勞動處彙辦。
四、 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一式12份(正本1份、影本11份,請自行影印)。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A4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依序檢齊用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五、 選拔要點及相關表件電子檔請至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逕電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02)23917766林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