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縣長、竹山紫南宮主委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識詐宣導系列影音檔,請宣導使用
一、 依據本府111年10月14日府授警刑字第1110241012號函及112年3月25日府授警刑字第1120068724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強化「打詐南投隊」識詐宣導效能,確實運用相關管道播放影片,提高本縣師生、家長之警覺意識,有效提高識詐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