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退休調查】-擬於113年度退休之同仁,請於本(112)年3月27日(週一)前依說明辦理。

擬於113年度退休之同仁,請於本(112)年3月27日(週一)前,填妥以下表格,送人事室辦理,並注意以下事項:

一、 提出退休申請前,請審慎考慮,避免申請之後再變更、撤銷等,爾後申請退休後再提出撤銷者,除有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外,同一年度縣府不再受理其申請退休案。

二、 同一年度申請退休反復變更、撤銷者,已影響機關年度預算編 列及行政作業,應於預定退休日3個月前,以書面載明理由,簽請校長同意後,函報縣府核定。

三、 本次調查未申請核列年度內退休人員,於年度中臨時提出退休申請者,依序列入候補名單;如年度申請退休人員有中途撤銷退休申請時,再依序遞補;反之,如無人撤銷退休申請或年度退休給付預算不足,則不予受理。

四、 調查表填寫說明:分為113上屆退、113上自願退休、113下屆退、113下自願退休,共計4個頁籤,請擇適當表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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