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在職進修及留職停薪進修因受疫情影響,延後取得較高學歷者申請改敘一事,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81469B號函。
二、教師在職進修取得碩博士學位申請改敘者,受疫情影響之因應方式如下:
1. 於111年9月30日前取得較高學歷證書並檢具申請改敘者,視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改敘日期得溯自111 年7月31日生效;
2. 倘未能於111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請,渠等辦理較高學歷改敘之日期,依規自申請之日生效。
三、詳參附件。
1110721-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10081469B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