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下學期國民中小學校園體罰問卷-抽測調查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61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調查報告抽測結果中仍有學校疑有體罰情事,請本權責釐明妥處,並依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附表一「教師違法處罰措施參考表」予以檢視,倘有屬實,應依本注意事項第42點規定,教師有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依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或相關規定,予以適法性之處置。
三、 另請貴校確實持續推動校園正向管教,除對學校教師宣導外,對於教師以外之輔導管教人員(包括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教官、實際執行教學之教育實習人員、專業輔導人員、運動教練、社團指導老師及其他輔導管教人員等),協助提升輔導與管教知能,強化偏差行為之辨識與處置,於相關會議、研習、座談會中實施宣導,落實零體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