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簡章修正本縣初賽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 作品標籤須由報名網站上下載列印成A4大小一張(含縣賽、全國賽各2份,共四張);黏貼位置為作品背面右上方及左下方,黏貼方式為縣賽浮貼在上方;全國賽實貼在下方。書法類黏貼方式請另參閱「110學年度書法類決賽南投縣現場書寫簡章」。
(二) 作品標籤學校指導老師及參賽學生親自簽名欄位務必親自簽名(不可蓋章)以示負責,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須填「無」,不可空白。
因各年級送件有件數限制,請有興趣的學生最晚於9/17當日下課前送件,以利後續校內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