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應於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前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詳如說明,謝謝各位幫忙督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加強校園安全,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請各校於開學前做好各項設施設備之安全檢核,對於有安全疑慮之設施設備應立即改善或進行必要之處置,並鼓勵安裝兒童防墜措施,安裝時應符合相關建築法規及以不妨礙逃生為原則,另請妥為運用教育部所編輯之「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確實掌握校園之各種情況。
三、 另校園中之餘裕空間,應妥善規劃運用,將校園死角活化為可利用之環境,俾利師生教學與活動使用,務必要求行政人員再次確認校園安全,檢視飲水、供電、廚房及其他設施設備(如遊戲場設施等),以確保開學後師生安全無虞。
四、 倘貴校於學期中辦理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師生權益:
(一) 向家長及師生妥善溝通說明。
(二) 應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
(三) 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