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0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1份,請參閱。

主旨: 檢送「110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1份,請貴校務必以新表單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44489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料公告於戶外教育資源平臺(網址:https://outdoor.moe.edu.tw/)及南投縣戶外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163.22.69.147/ftrip/)。
三、 本案申辦項目:
(一) 總計畫:戶外與海洋教育組織及運作~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二) 子計畫一:設置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三) 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
1、 學校實施戶外教育:(限一般及非山非市國中小學):每校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為原則,並以6萬元為限,本案限10校申請。
2、 學校推廣優質戶外教育路線:每校最高補助35萬元(資本門經費40%為限),欲申請本案之學校需自籌11%經費。
3、 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每案補助3萬元,每校每學年上限為4案,視學校規模及特性,以「班級」、「班群」或「學年」為申請單位,倘有特殊情形者得採「跨年級」方式辦理,欲申請本案之學校需自籌11%經費。
(四) 子計畫三:推動海洋教育課程~由本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辦理。
四、 本案申請送件資料及期程:
(一) 送件資料1式2份,應依序裝訂如下(均需核章):
1、 計畫書。
2、 經費申請表。
(二)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1日(星期五)截止,紙本逕南投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草屯鎮草屯國小)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書寫「110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子計畫00)申請文件」,並傳送電子檔至南投縣戶外教育資源網-申請計畫書-110學年度(網址:http://163.22.69.147/ftrip/)。
五、 貴校規劃計畫課程時,請依「南投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原則」,辦理地點至少有一處以本縣境內場域為原則,並可參考本縣戶外教育資源網-課程方案。
六、 檢附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戶外與海洋教育計畫說明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