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15點、第22點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十五點、第二十二點修正規定對照表.pdf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十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