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9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請符合資格的學生於109年9月20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一、 依據本縣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事項辦理。
二、 重申「南投縣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事項」第6點規定,凡就讀本縣完全中學、國中(含私立高中附設國中部)、國小符合軍公教遺族身分之在學學生方可提出申請;同時符合本規定事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規定者,需檢附未請領其他教育補助之證明始可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