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3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164104號及客家委員會108年11月7日客會文字第10861019071號函辦理。
二、說明:認證相關資訊可參閱客委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另為鼓勵學習客語,學校可依客委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提案申請開設相關課程。
三、檢附各級認證日程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