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677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毒品分級及品項之修正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177435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三、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及增減後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分級及品項。